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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VS劳务合同

来源:www.029hr.com.cn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8日

今天,西安人力资源公司要给大家讲解的是关于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间的区别,当然也包括它们之间的法律关系。


1、 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因此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西安人力资源公司表示,而劳务合同的主体无此严格的要求,其主体是任意的,雇佣方可以是单位或者自然人,受雇方亦可以是单位或者自然人。

2、法律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确定劳动关系后即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遵守其内部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兼具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西安人力资源公司指出,但是劳务合同的双方是平等关系,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为需方提供劳动,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不受规章制度约束,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3、 承担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由于在确定劳动关系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支配、安排,以单位名义进行劳动,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以个人名义提供劳务,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

4、 法律干预程度不同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之为工资,而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且受法律法规约束,一般是有规律的按月支付。西安人力资源公司表示,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 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等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式等,法律法规较少干涉。劳务费一般是一次性结算或阶段性批次支付,无规律可言。

5、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主要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 院受理。西安人力资源公司告诉我们,而劳动合同纠纷受劳动法、劳动合同等法律或司法解释调整,且必须采取仲裁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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